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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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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地经济工作会、全区工业发展大会及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以“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为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0]18号)和地委、行署《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十二五”期间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认清形势,把握要求,明确目标?

(一)认清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织金县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战略机遇期。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强力推进,织金县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始了“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但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经济总量小、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低等困难和问题还较为突出,加之全国范围内区域竟争日益加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为此,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对加大投资、扩大增量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各项工作。

(二)把握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对内搞活与对外开放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相结合,按照“上争、外引、内聚”的思想,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中央企业发展扩张、统一战线帮扶支持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县资源优势,更好地适应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需要,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推进作风、环境、项目“三个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持续不懈地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破除一切束缚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和经济总量,努力实现三次产业加快提速、协调发展。

(三)明确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县内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年均增长速度在35%以上,累计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0亿元以上,2015年当年引进县外到位资金116.6亿元以上。

二、? 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水平

(四)? 加强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1、结合我县“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业强县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发收集、筛选汇总、评审论证、储备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编审程序,科学规划和编制筹划好一批产业链长、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对所有入库项目均编制项目简介、经济技术评估、合作方式等内容,切实提升项目筹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2、把招商引资项目库、数据库、人才库、招商引资网络等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对招商引资项目册、招商引资网络平台以及数据库适时更新,做到每年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和储备一批。

(五)依托优势,抓好大项目、对接大企业

1、依托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优选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市场发展潜力大、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拉动力强,便于投资者运作的好项目、大项目,主动对接中央企业、省内外企业扩张需求,着力吸引国内外、省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强煤炭、电力、装备制造、化工、建材、冶金、烟酒、食品药业、纺织、旅游商品及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其在我县设立总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及相关开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制造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

3、积极引进国内外、省内外有实力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基金等金融中介组织在我县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六)推进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1、积极协调做好工业园区、煤化工、磷化工、电厂、煤炭产业项目落地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优化规划、突出重点、点线面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建设一批初步具备国内水准的项目,加快我县工业园区项目深化、编制,吸引外商洽谈投资。

2、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引导国内外、省内外资金投向“新区”和“工业园区”。

3、紧紧抓住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我县在劳动力、土地以及水电煤等生产要素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积极承接纺织、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更多加工贸易企业向我县转移。

4、围绕我县产业发展重点和企业实际需要,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和急需的短缺资源、战略资源,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平台

1、充分调动我县近年来引进的重点骨干企业、优势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以存量引增量,进行产权招商;引导龙头和核心企业延长产业链,进行产业集群招商;支持外来投资企业以商招商和二次招商以及贸易企业以“贸易探路、投资跟进、工贸联动”的模式招商;鼓励在织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组织抱团招商。

2、强化县驻外办事处的招商引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其对外联络作用。

3、推选招商代理制,实行重点地区跟踪式招商;鼓励产业园区利用专门的招商公司进行招商。

4、县领导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组织外出小分队10次以上进行招商。

5、建立“客商库”,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府与客商之间的“对话会”,强化长期联系沟通。

6、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作风、环境、项目“三个建设年”和“勇于创新,大胆试验,先行先试”的要求,对社会公开承诺要严格兑现,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放宽准入条件,调动和激发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开拓创新,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政策体系

(八)强化措施,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1、确保规划先行。全面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和滚动修编工作;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障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

2、落实计划保障。积极争取更多的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和更多的使用国家和省计划指标,优先安排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对投资规模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实行“点供”,同时优先保证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3、大力盘活存量。全面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的新增建设用地和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闲置土地;对因城市规划修编、实施性详细规划修改、基础设施布局调整、原定项目业主等原因造成新增建设用地不能实施征地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征地区位和范围,重点用于招商引资项目用地。

4、节约集约用地。制定产业准入条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建筑系数和容积率标准;对优先发展、用地集约的产业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50%执行;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执行;对于符合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业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15%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5、搞好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监控、适时调整,合理配置、动态管理,确保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产业、大项目的用地需要。

(九)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对外来投资注册地在我县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对符合国家鼓励重点投资领域的项目和优势产业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县分享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投产3年以上5年以内的,按县分享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企业缴纳属于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金,县留存部分及耕地占用税以技改投入方式全部投入企业。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返还给企业。对投产后实现的利润在县内再投资的,视同新引进投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对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3、采取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涉农企业等支持力度,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4、对积极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贷款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鼓励,引导带动信贷、社会资本投入。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有关鼓励利用外资、扩大开放和支持西部大开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和省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要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6、对县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税收政策的支持。

四、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保障能力

(十)抓好审批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1、按照“办事手续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总体要求,搞好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审查、清理和公告,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精简。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已经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转移给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市场中介组织的事项一律转出。

2、切实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将县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相关中介社会服务职能全部纳入中心设置窗口开展服务工作,取消分中心和分窗口,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力度,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及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禁出现“体外循环”,“多头办理”的问题。

3、改进和创新审批方式。在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投诉问责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网上预审制度”、“联动审批制度”、“协同审批制度”、“绿色通道制度”、“告知承诺制度”、“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并联审批制度”等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

4、凡是国内其他省(区、市)、市(州、地)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我县都要提供;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权益,我县都要保护;凡是按国际惯例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我县都要全力解决。

5、积极探索,围绕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技术开发和创新,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十一)强化执法监督,狠抓法制建设

1、全面加强政风建设,搞好政风评议,定期征求投资者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意见,并作为对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严格执法程序,从严控制和进一步减少各类检查,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加强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处理、督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对待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法调处投诉案件和纠纷,做到投诉处理回复率达100%

4、继续完善实施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投资环境的评价与考核,积极营造促进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法制环境。

5、司法机关要切实为招商引资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通过新闻发布、专题访谈、系列节目、开辟专栏、异地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我县的建设成果、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及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推介重大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成果案例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等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大干快干的浓厚氛围。

2、推动友好互访,巩固和促进我县与县外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县知名度,增强我县对外来投资者和旅游者的吸引力。

3、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全民开放意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服务”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招商、支持招商、参与招商的新格局。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硬环境

1、加快我县城市改造、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尽快形成适应发展需要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项目发展的工程性缺水问题。

2、大力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建设,为项目提供安全优质的供电保障。

3、在区域中心乡(镇)和交通节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基地和特色工业小区,为引进加工贸易企业搭建平台和创造条件。

4、着力改善投资项目落地的局部硬件环境,为投资项目解决好地、路、水、电、气等基础条件,增强服务功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扩大开放体制机制

(十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

1、成立织金县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协调有关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

2、建立综合统筹的招商引资工作机构。成立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归口统筹政务服务和县驻外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职能。充实配强领导班子,增加编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十五)建立领导干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

1、明确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上的任务,定期进行年度考核。从今年开始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的目标考核范围,县实绩办要与县发改局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除给予表彰和奖励外,还要提高政治待遇,予以重用;对当年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要通报批评;连续2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未完成任务的,要适时调整工作岗位。

2、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非考核主体和个人也要给予相应奖励。

3、每年年终将对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对成绩突出的进行奖励。

4、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经考核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及部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六)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推进项目落地

1、县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协调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重大、重点招商项目落户、建设、投产搭建绿色通道。

2、对引进外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经县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实行领导挂牌联系,采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办法,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确保项目引得进、建设快、发展好。

(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1、县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不少于30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2、县财政每年按照不少于财政总收入2%的比例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3、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外来投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发展

1、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提前介入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要结合我县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手续,加大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和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按照“政府支持、部门协助、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县(境)内外各类资金进入担保市场,支持组建大型担保集团,切实缓解我县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3、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4、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5、各保险机构要积极扩大信用保险范围,开发对支持招商引资中的农产品项目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为企业提供多渠道的保险服务。

(十九)抓好人才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1、着力加强招商引资和外向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来织金创业,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全县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需要的高素质国际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2、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3、建立和实施县内外人才交流计划,继续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外和高校培训的力度,并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省有关部门、大企业及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二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信息反馈

1、县实绩考核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和32个乡(镇)领导贯彻落实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2、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县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统一战线帮扶招商引资、驻外办事(联络)机构招商引资、领导干部及各有关部门(园区)招商引资及有关企业、中介组织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编印工作简报上报下发。

(二十一)对201111日起新落户各级各类产业园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县内企业,与外来投资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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