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不动产转﹝2018﹞24号
转让方:王加义(身份证号:52242519690413****)
受让方:杜世贵(身份证号:52242519690901****)
执行裁定法院:织金县人民法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该不动产坐落城关镇深圳街18号1-4层,经测绘及权籍调查、现状为: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出让/自建房;不动产单元号:522425 112034 GB01416 F00010001;共有宗地面积:172.18㎡;房屋建筑面积:394.90㎡;用途:住宅。
根据申请人杜世贵提交的相关资料,织金县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黔0524执631号之三、之四执行裁定书、2017年12月21日贵州都市报A10版登报作废的织国用(2017)第0100036号、地号8-191-26;房产证号:01004840;建筑面积:394.9㎡、层数:4层,依织金县人民法院裁定我局拟对上述国有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为杜世贵所有。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57-7730903
织金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7月13日